云南省政府关于同意嵩明县阿子营街道调整至盘龙区管辖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云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1-22 08:54:29  评论()

文件名称:云南省政府关于同意嵩明县阿子营街道调整至盘龙区管辖的批复

文件编号:滇云政复〔2017〕6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昆明市人民政府: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嵩明县阿子营街道行政区划调整至盘龙区管辖的请示》(昆政请〔2017〕9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嵩明县阿子营街道调整至盘龙区管辖。调整后阿子营街道行政区域不变,街道办事处仍驻阿子营村彩云路72号。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规定及时勘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省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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