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福建省获奖作品的决定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1-15 17:41:58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省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福建省获奖作品的决定

文件编号:闽政文〔2017〕39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果日前揭晓,我省新闻作品获得一等奖2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2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中国新闻奖福建省获奖作品的决定》(闽政〔2011〕100号),现对获得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的我省新闻作品给予表彰奖励:

一、表彰荣获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的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广播直播《泰宁泥石流紧急救援》、厦门广播电视集团电视访谈《为85岁爷爷拍照》,各奖励2万元。

二、表彰荣获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的福建日报文字评论《魏则西事件下的污名化狂欢要不得》、海峡之声广播电台新闻论文《移动互联时代的对外话语创新》,各奖励1万元。

三、表彰荣获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的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国际传播(电视评论)《〈中国正在说〉之〈崛起中大国的国际战略〉》、泉州晚报文字通讯《一个智能马桶就有35项国家专利》,各奖励5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新闻单位及有关新闻工作者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新闻单位和广大新闻工作者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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