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听证会的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7-11-08 14:17:50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召开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听证会的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召开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

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听证会的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拟就设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就设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听取各方意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拟于12月初在北京举行。

三、听证会代表及要求

听证代表由农户代表、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代表、基层农业行政管理人员代表组成,共13人,其中:农户代表3人、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3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代表4人、基层农业行政管理人员代表3人。

听证会代表须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

四、报名方式及代表确定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2月8日止。

(二)报名人员可将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010-59193196,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jgsjytz@agri.gov.cn。

(三)代表人选将按照不同类别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同一省级行政区域不超过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代表确定后,将书面通知听证会的时间及地点,听证代表凭书面通知和身份证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会期间代表的食宿费用及京外代表往返交通费用,由农业部承担。

附件:听证代表报名表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2017年11月8日

附件:

报名表.docx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