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部分企业调整2017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的复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11-06 17:31:4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部分企业调整2017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的复函

文件编号: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2017年10月31日抄送:浙江省、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附件2017年度部分企业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单位:吨)序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有关单位:

日前,我部收到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提出的2017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申请。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上述配额调整申请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批准。配额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配额组织生产和销售,并及时向我部报送2017年度HCFCs生产和销售情况。

附件:2017年度部分企业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

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2017年10月31日

抄送:浙江省、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附件

2017年度部分企业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

(单位:吨)

序号

企业名称

HCFC品种

调整前

生产配额

调整前内用生产配额

调整后

生产配额

调整后内

用生产配额

1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HCFC-22

59,090

48,021

56,596

44,427

2

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HCFC-22

12,506

11,104

15,000

14,698

3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

HCFC-141b

9,891

6,435

12,391

8,935

4

淄博鲁轩工贸有限公司

HCFC-141b

5,985

5,985

3,485

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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