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市质量技监局关于本市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市质量技监局业务受理中心:
根据《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2017年第86号),现将本市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三种产品将转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过渡期安排
自2017年11月1日起,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停止受理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未持有有效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进口企业可以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提交CCC认证申请。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换发CCC证书后,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
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转CCC认证过渡期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
二、助力车产品
助力车产品目前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将与新版标准实施协调一致,具体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根据质检总局公告另行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要严格执行公告要求,加强企业宣贯和监督检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