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关于刘国买、韦建刚任职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1-02 08:23:57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省政府关于刘国买、韦建刚任职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政文〔2017〕358 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福建工程学院:

经研究决定:

任命刘国买为福建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韦建刚为福建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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