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晋城市出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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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晋城市出台《晋城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晋城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将于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形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按照《方案》,分离移交原则是:一是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二是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有效降低分离移交改造费用;三是对维修改造任务大、一次性整体移交困难的,可分步实施,先移交抄表、收费、日常运营管理等事项,待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完成后再移交资产;四是分离移交工作执行市级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和政策,保证分离移交后设施设备符合基本标准、正常运行。
《方案》指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具体工作目标是,2017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分离移交的范围包括市、县属国有企业以及驻市中央和省属企业实际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政策性破产、关闭撤销的国有企业未按规定移交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另外,国有供能企业和承担接收任务企业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也应进行剥离,实行独立核算。分离移交的主要任务有落实责任主体、探索物业管理移交途径、明晰职工家属住房产权性质以及职工安置四大方面。
此外,《办法》还从移交程序、财务处理、资产审核移交、保障措施、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