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江西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0-24 11:28:0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新闻发布会现场(文颖摄)

10月24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安监局联合召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卿吉介绍《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制订的过程、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发布会。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文颖摄)

陈惠龙: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这是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省委、省政府最近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卿吉先生,请他介绍《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制订的过程、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龙卿吉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卿吉(文颖摄)

龙卿吉: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向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以下简称中央《意见》)精神,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下面我作简要介绍。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对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去年12月18日,国务院安委会发出安委明电〔2016〕4号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中央《意见》,抓紧出台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今年5月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在赣开展驻地巡查期间,督促我省尽快出台相关实施意见。

(二)落实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抓好中央《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省委、省政府提出明确要求。《中共江西省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将我省《实施意见》作为年度出台的重要文件,列为省委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鹿心社书记、刘奇省长、李贻煌副省长等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刘奇省长强调要坚定不移抓改革,加快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切实解决长期困扰安全生产发展的一揽子问题。

(三)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是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南昌“2·25”重大火灾事故、鹰潭“5·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令人十分痛心,影响特别恶劣,教训极为深刻,充分暴露出我省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顺畅等突出问题,亟待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维解决系列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意见》制订过程

基于以上背景,遵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由省安监局牵头拟订《实施意见》。我局成立《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抽调人员,集中力量,具体承担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研究;广大基层干部和企业的同志积极参与,群策群力。制定过程大体分四个阶段:

(一)深入调查研究。就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听取了部分市县领导和基层干部意见建议,召开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铁路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部分设区市、县(区)安监局局长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二)反复讨论修改。初稿形成后,省安监局多次召开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局长办公会逐条讨论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3月份,发函征求各设区市安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5月份,我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结合征求意见情况,讨论审议《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三)多次沟通协调。7月下旬,我局向省政府有关领导专题汇报文件征求意见的情况,先后多次和省编办、省财政厅等省直部门,沟通协调涉及机构编制、财政保障等事项,基本达成共识后,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送审稿》。

(四)省委、省政府审定。9月20日省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实施意见》,决定提请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查。9月28日省委深改组召开会议,审查并通过《实施意见》,最终定稿。省委、省政府于9月30日正式印发。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认真贯彻中央《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近年来出台的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结合我省当前安全生产实际,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共7个部分、35条措施。主要内容是: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1-2条)。就主要任务和主要目标作出规定,强调要坚守安全红线,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到2020年,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目标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部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3-9条)。从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以及企业惩处、企业负责人责任追究方面,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出规定。强调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建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机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加大事故企业及负责人惩治力度。

第三部分:全面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10-14条)。就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各类功能区监管责任和责任考核机制、责任追究制度作出规定。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明确了各类功能区监管体制;确定了建立完善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等事项。

第四部分:加大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力度(15-17条)。主要明确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地方监管执法体制和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其他相关部门监管体制,加强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

第五部分:大力推进依法治理(18-22条)。从健全法规和规章、完善标准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等5个方面,就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六部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23—28条)。从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等方面提出要求。

第七部分: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29-35条)。从建立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对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出明确要求。

四、《实施意见》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既遵循中央《意见》精神,又结合我省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一)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上求突破。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放在突出位置,用了7条具体措施凸显主体责任落实,并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企业惩处、责任追究实施严厉的措施,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在明确部门监管职责上求突破。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监管执法职能但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等5类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其中,企业主管部门概念为我省首创。

(三)在改革各功能区监管体制上求突破。要求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必须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机构,国家级功能区和化工园区应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设置或派驻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突破监管力量薄弱的体制性障碍。

(四)在强化安全生产考核上求突破。提高安全生产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比重,增加考核分值,强化考核的激励推动作用。

(五)在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上求突破。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明确相关内设机构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统筹政府行政执法人员编制,适当调剂人员编制,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将日常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至基层一线。

(六)在增加政府安全生产投入上求突破。设区市政府安全生产资金由原来不低于2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500万元,县级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原来不低于30万元调政为不低于10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及风险防控、应急管理、购买服务等工作。

五、切实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

当前,我们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放在重要位置,采取系列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加大宣贯力度抓学习。10月10日,省安委会向各地、各部门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宣贯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我们已经编制《实施意见》的宣讲提纲,组织干部分赴设区市和县(市、区)宣讲《实施意见》和新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抓贯彻。对照《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要求,我们将做好任务分解,明确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地生根、见到实效。目前,重点任务分工已初步完成,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将印发执行。

三是制定配套政策抓落实。采取“1+N”模式贯彻落实《实施意见》,重点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强化第三方监管、推行安责险、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主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我们一定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努力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陈惠龙:

谢谢龙卿吉局长的介绍和解读!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央广网记者(文颖摄)

央广网记者: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请问《实施意见》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有哪些要求?

龙卿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一些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借鉴国内外安全管理有效经验做法,《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对企业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强调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是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强调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强调企业要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循环改进,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同时,面对投资主体多元化趋势,对企业依法转包、外包、租赁的生产经营事项的安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安全投入落实到位。强调企业要健全投入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用于安全生产;加大建设项目投入,建设项目必须做到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保证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项目概算,严禁边立项、边设计、边建设。

四是安全培训落实到位。强调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高危企业推行“师傅带徒弟”制度和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强化现场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特别是生产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五是应急救援落实到位。强调企业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高危行业企业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落实紧急情况下一线工人撤离的责任,加强员工事故处置和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从而降低生产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企业惩处力度。强调要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行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落实“四个一律”打击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依法实行联合惩戒,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

七是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强调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健全完善企业不按规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追究机制,以最严格的处罚措施,倒逼企业自觉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大江网记者(文颖摄)

大江网记者:

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保证。请问我省《实施意见》在部门职责的规定方面有些什么亮点?

龙卿吉:

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在明确部门监管责任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论述,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实现职责法定化。

二是进一步细化部门监管职责。《实施意见》在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的基础上,对企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了规定,即“履行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监督考核、指导督促所属企业进行安全管理”。“企业主管部门”概念为我省首次提出,对于规范具有国有资产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奠定了法律依据。

三是进一步落实“一体化监管”思想。《实施意见》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不但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同时也对应承担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

四是进一步压实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调要加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监管责任,特别是对国家级功能区和化工园区安全监管机构的设置作了明确规定。

五是量化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强调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和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明确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规定安全生产在科学发展综合考评、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精神文明建设考评等考核中最低分值或比重,强化考核的激励推动作用。

南昌日报记者(文颖摄)

南昌日报记者:

人无信不立,企业也是一样。请问《实施意见》明确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哪些内容,是怎样要求的?

龙卿吉:

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诚信信息平台、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信息公示公告、安全生产“黑名单”、联合激励惩戒等方面内容。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途径,对促进企业自觉依法守信,减少社会运营风险和成本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实施意见》对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实施意见》提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向社会公示”。

二是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强化诚信信息的应用,依据企业诚信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诚信守法企业在行政许可、“三同时”审查备案、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和荣誉授予等给予政策扶持,开辟“绿色通道”;对违法失信企业严格准入,并作为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双随机”的重要参考,提高执法检查频次,依法严加监管。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的企业,各有关部门将在生产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营造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管理氛围。

三是制定落实“双公示”制度。“双公示”制度是将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开。此举可有效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为行政部门和社会公众掌握企业诚信状况提供可靠途径。

江西二套记者(文颖摄)

江西二套记者: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请问《实施意见》对企业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方面有什么要求?

龙卿吉:

安全生产重在风险管控,强化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重中之重。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实行风险分级管控。强调企业要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建立管控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同时,要实施风险公告警示,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强化危险源监测,设置报警装置。

第二,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强调企业要制定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事项、重点部位、检查频次,实现企业对标排查;要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特别是重大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要实行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进行上报。

第三,实行安全标准化创建。安全标准化创建涵盖企业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因此,所有企业都应达到所在行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提高。

江西电台记者(文颖摄)

江西电台记者:

我省2004年就规定各级政府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请问《实施意见》在建立安全投入长效机制等基础保障上有什么突破?

龙卿吉: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要实现安全发展,必须强基固本。对此,《实施意见》在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方面提出了系列要求。

一是建立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从地方、企业和社会等方面提出建立共同承担、各负其责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比如,在地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上,2004年我省要求各级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当时对设区市政府要求200万元以上,对县级政府要求10万元以上。现在规定设区市达到500万元以上、县(市、区)达到100万元以上。

二是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也是推动安全发展的不竭动力。《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产学研协同、多元投资、成果共享的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

三是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固定执法执勤用车数量,省级不少于10辆、市级不少于5辆、县级不少于2辆;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由同级财政全额予以保障;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管及执法人员、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的岗位津贴;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等等。

此外,《实施意见》还就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等基础建设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江报新媒体记者(文颖摄)

江报新媒体记者:

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是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的重要抓手。请问《实施意见》有哪些重要举措?

龙卿吉:

《实施意见》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培育安全文化等方面提出系列有效措施。

在宣传教育方面,强调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在省、市、县三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设立安全生产宣传专题或栏目。

在安全培训方面,明确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实施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考试基地建设工程,设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安全培训和考试系统。

在安全文化方面,强调要抓好传统安全文化品牌,不断拓展安全文化创建领域空间,大力推进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安全生产。

陈惠龙: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龙卿吉局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情况。省安监局印发了新闻素材,欢迎记者朋友们下载查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