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合金重熔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复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10-19 11:30:0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铁合金重熔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复函

文件编号:环办环评函[2017]154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铁合金重熔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请示》(豫环〔2017〕8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铁合金重熔类项目与以矿石为原料的铁合金制造项目后续工序的工艺及污染物排放类似,同时考虑其行业分类和产品性质,应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第62类“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特此函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1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