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7东盟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西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0-16 08:54:53  评论()

文件名称: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7东盟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稳定外贸增长,扩大自营出口,帮助企业开拓东南亚市场,我厅拟组团参加2017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一)展览会名称

2017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

(二)展览会时间

2017年11月17-19日

(三)展览会地点

泰国蒙通他尼IMPACT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

(四)展会介绍

2017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分为三大专业展示区域,其分别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地方名品专题展区”、“魅力之都展区”、“行业专题展区”。预计展出面积15000余平方米,20000观展专业买家,参展企业800家;将为参展商搭建一个更加专业和务实的经贸合作舞台;博览会已成为中国企业走进泰国、掘金东盟的区域性品牌贸易盛会。

博览会期间,山西品牌商品展、“赣商泰国行”、“海上丝绸之路-东盟(泰国)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泰国精品馆”项目对接会”、“泰国江西同乡联谊会”、“海上丝绸之路-东盟市场分析说明会”、“中泰采购大会”、第八届东盟中国经贸论坛、第四届商会协会领袖峰会暨对接洽谈会、第七届泰中投资论坛、第三届泰国品牌中国行暨电子商务/微商洽谈对接会、第二届东盟-中国中小企业合作与发展论坛、泰中知识产权保护论坛等系列分论坛活动将同期举行。

(五)参展范围

农产品、食品,家居用品(玻璃、陶瓷、家纺),建筑建材,五金工具,工艺品,机电产品等。

二、组展要求

(一)报名要求:本届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专设山西展区585平方米,44个标准展位,计划组织企业44家,其中食品(农产品)类企业22家,工业类企业22家。一是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迅速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所属企业,组织本地企业,于2017年10月17日前完成企业报名参展工作,并将企业填写参展报名表(见附件)并及时传真至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二是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每组织5家企业可派一名公务人员随团。

(二)集货要求:由于本次展会时间较为紧急,请相关参展企业尽量自带产品和宣传册,确实需要发运展品的企业,请在确认报名参展后联系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集货。

(三)参展费用:参展费用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四)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按照《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国际市场开拓“千企百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商贸〔2017〕36号)文件B类展会标准予以扶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轶张东

电话:0351-4065310/4077210

传真:0351-4077210

E-Mail:waimaochu208@163.com

附件:1.参展费用表

2.参展报名表

山西省商务厅

2017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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