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关于授予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较场口中队模范消防中队荣誉称号的决定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重庆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0-12 20:02:11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市政府关于授予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较场口中队模范消防中队荣誉称号的决定

文件编号:渝府发〔2017〕4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发〔2017〕4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授予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较场口中队

模范消防中队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较场口中队自建队以来,始终坚持以爱国、奋斗、团结、奉献的红岩精神建队育警,积极承担渝中半岛5平方公里的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和消防安保任务,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该中队紧紧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聚焦灭火救援,苦练过硬本领,真情服务群众,已经成为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建设的一面旗帜,是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忠诚卫士。

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较场口中队模范消防中队荣誉称号。希望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较场口中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该中队学习,学习该中队全体官兵对党忠诚、热爱祖国、恪守使命的政治本色,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真情为民的高尚情操,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服务发展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8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30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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