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政府关于同意PS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0-09 11:48:07  评论()

文件名称:莆田市政府关于同意PS拍

文件编号:莆政土〔2017〕8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PS拍-2017-31号地块(山亭镇利山收储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国土资〔2017〕94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秀屿区2015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21229.04平方米作为政府储备地进行公开拍卖,该地块(山亭镇利山收储地块)位于山亭镇(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地块编号:PS拍-2017-31号。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旅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

三、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市规划局莆规证〔2017〕63号文件为准。

四、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由你局委托有拍卖资质机构实施。

六、该宗地拍卖时应设定底价,底价按照不低于评估备案地价的原则确定。

七、该宗地土地出让金契税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日内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7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