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莆田市政府关于同意PS拍
文件编号:莆政土〔2017〕8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PS拍-2017-31号地块(山亭镇利山收储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国土资〔2017〕94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秀屿区2015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21229.04平方米作为政府储备地进行公开拍卖,该地块(山亭镇利山收储地块)位于山亭镇(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地块编号:PS拍-2017-31号。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旅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
三、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市规划局莆规证〔2017〕63号文件为准。
四、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由你局委托有拍卖资质机构实施。
六、该宗地拍卖时应设定底价,底价按照不低于评估备案地价的原则确定。
七、该宗地土地出让金契税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日内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