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经信函研究〔2017〕88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工信部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评定,打造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现将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动企业开展贯标和评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489号),我省26家企业列入2017年国家贯标试点名单。各有关设区市经信部门要积极推动本区域试点企业在“贯标工作跟踪服务系统”(网址:gltxgb.cspiii.com)中完成注册,全面启动贯标工作,及时填报和更新贯标工作进展情况,并推动完成贯标的企业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网址:gltxpd.cspiii.com)申请评定。为鼓励更多的企业导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要积极引导未列入国家试点但有意愿的企业开展贯标和评定工作,通过评定后同等享受相关政策。
二、推广贯标示范企业经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490号),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获评2017年国家贯标示范企业。各设区市经信部门要积极推动国家贯标示范企业和已通过国家贯标评定的企业总结贯标工作经验,系统梳理信息化环境下新型能力建设的做法与成效,积极探索行业两化融合共性解决方案,并通过交流研讨、现场体验、专家诊断、成果展览等形式宣传贯标经验与成效,推广典型经验案例。
三、营造贯标工作良好氛围。各设区市经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贯标宣传,面向企业管理人员、贯标咨询服务人员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深化对贯标工作的认识,营造贯标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典型企业现场交流、贯标成果展示及咨询服务对接等活动,推广普及贯标评定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工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互联网+”等工作中对贯标示范企业和评定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请各设区市经信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开展情况与典型经验案例报送我委产业研究室,电子版发送cyyjs@fjetc.gov.cn。联系人:林朝通,电话:0591-87512141。
附件:2017年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名单(福建部分)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