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政府关于同意开展宁德市中心城区取土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9-27 11:04:26  评论()

文件名称:宁德市政府关于同意开展宁德市中心城区取土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批复

文件编号:宁政文〔2017〕19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开展宁德市中心城区取土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请示》(宁规〔2017〕16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你局负责依法依规开展《宁德市中心城区取土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范围为宁德市中心城区,总面积1364平方公里(含陆域和海域),包括蕉城区(蕉南街道、蕉北街道、七都镇、八都镇、漳湾镇、金涵畲族乡、三都镇、飞鸾镇、城南镇)、福安市(下白石镇、湾坞镇、溪尾镇)和霞浦县(盐田畲族乡、沙江镇、溪南镇)三个县(市、区)的2个街道办事处、13个乡镇以及东侨开发区,2017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

三、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衔接宁德市“十三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林业规划、景观风貌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规划更具前瞻性、指导性和可行性,提升专项规划编制质量。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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