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印发通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9-27 10:42:52  评论()

文件名称:农业部、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印发通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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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日,农业部、财政部和民航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2017年在浙江等6个省市启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探索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的路径、方法及配套的操作人员培训考核、作业飞行安全运行管理机制,促进植保无人飞机健康发展。

植保无人飞机是农业领域的新兴事物,兼具农业机械功能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特征,技术结构复杂,安全性和使用管理要求高,目前在推广应用和安全监管中还存在诸多难题。试点工作立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通用航空管理有关规定,着眼于促进推广和规范管理相结合,重点在关键环节进行探索。

一是在“补什么”方面,

明确试点产品在飞行高度、飞行速度、飞行距离、远程控制、施药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并经专业机构鉴定检测合格后方能获得补贴资质;要求其生产企业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台,并接入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云交换系统,同时还应负责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落实试点产品生产企业相关责任。

二是在“补给谁”方面,

明确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健全的飞行作业运营管理制度,按规定对所购置的植保无人飞机进行实名登记并购买保险。对个人购置暂不予补贴。

三是在“补多少”方面,

按不超过同类产品2017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

四是在“怎么补”方面,

要求购机者先行购机并完成一定规模植保作业量后方能申报补贴。

五是在“怎么管”方面,

明确建立试点产品生产企业和补贴受益对象责任义务书面承诺制,试点省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信息公开、补贴产品与作业量核验、补贴资金兑付、绩效考核、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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