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广泛开展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宣贯学习活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质监〔2017〕25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认证机构:
现将《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广泛开展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宣贯学习活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的通知》(国质检认联〔2017〕36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及分工
根据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通知的要求,各地推动宣贯学习(即通过讲座培训、交流研讨、网络教学、媒体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组织数一般不应少于本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数的2倍。截止2017年8月底,我省认证组织数为1.1万家,到2017年12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需组织推动2.2万家企业或组织(含已认证组织)开展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培训学习。
省质监局已于9月12日召开认证机构座谈会,确定以下任务分配原则:已获得认证的企业新标准的宣贯学习活动由实施认证的认证机构负责,未获得认证的企业新标准的宣贯学习活动由省、市、县质监(市场监管)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已认证组织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宣贯活动
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1万家企业,由相关认证机构负责组织培训,在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对获证组织认证转版工作。(责任单位:各认证机构)
(二)未认证组织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宣贯学习
1.各设区市具体需完成目标任务数如下:
区域
厦门
福州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莆田
平潭
辖区认证数占比
32.65%
25.93%
18.28%
7.18%
3.91%
3.31%
3.22%
2.90%
2.33%
0.29%
辖区认证组织数量
3700
2900
2000
800
400
350
350
330
260
30
未认证组织宣贯学习任务数
2200
2600
2600
1000
600
500
500
500
5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