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7年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质监〔2017〕25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质检院、省纤检局:
为深入开展消费者质量安全教育,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进一步构建消费品质量共治格局,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的通知》(质检办监函〔2017〕1129号)部署要求,省质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三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升产品质量,缔造品质生活
二、时间安排
9月至11月。
三、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开展“质量月”活动,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
(一)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选择部分社区、学校、乡镇,采取发放资料、接受咨询、实物对比、播放视频等形式,宣传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解答消费者日常消费疑难,广泛宣传质监部门在保障和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二)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活动。继续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社区、学校、乡镇(包括医院),设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搭建质监部门与消费者质监的信息通道,组织开展消费品满意度调查等。已经设立信息监测点的要对其成效进行评估,探索深化管理及发挥其有效作用的措施。
(三)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免费检测等服务活动。各级质检机构要充分发挥质检技术和质量信息优势,在活动期间向社区、学校、乡镇的消费者提供免费检测、消费咨询、产品真假鉴别、实验室开放日等惠民服务。要与社区、学校、乡镇建立起质量安全检验便捷通道,有效满足社区、学校、乡镇消费者的有关产品检验检测需求。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结合实际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研讨、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用户满意度调查等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作为产品质量提升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2017年“质量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的一个有益创新来组织开展。要领导带头,精心策划,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积极组织实施,营造活动声势。
(二)注重宣传,扩大影响。要提前制定活动宣传方案,组织编写宣传资料,将宣传工作与其他活动内容同部署、同落实,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策划组织活动传播,切实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动态。省局将积极协调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将部分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分送各单位免费发放。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要及时总结“三进”活动中的突出成效和成功经验,推动活动持续有效地开展,力争把有效做法制度化、长效化。请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及省质检院、省纤检局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统计数据(见附件)及相关影像材料报送省质监局监督处。
联系人:缪纪刚黄伟
联系电话:0591-88501637
电子邮箱:fjjdc@fjqi.gov.cn
附件:
1.2017年“三进”消费者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
2.2017年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登记表
3.2017年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员登记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