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漳州市部分旅游观光车是否纳入特种设备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
文件编号:闽质监〔2017〕25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漳州市质监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部分旅游观光车是否纳入特种设备监管的请示》(漳质监特〔2017〕11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N0001-2017,以下简称《监察规程》),在旅游景区内使用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按照《监察规程》的规定依法实施监管。原有规定与该规程不相符的以该规程为准。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