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宁县出台招商引资扶持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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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了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和吸引外来投资者到中宁投资创业,推动中宁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宁县出台了《中宁县招商引资扶持奖励办法》(试行),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适用于在中宁县行政区域内进行投资建设的县内外和境外投资者。国家禁止和限制行业以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且不治理或者进行治理但未达标的企业,不在此范围内。
《办法》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明确扶持对象,重点指出了工业、农业、三产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中具体扶持的领域。二是细化了扶持方式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土地供给、基础设施配套、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和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贴息等方面将给予政策扶持,并针对不同情况设置了详细的扶持标准。三是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设置梯级标准,即对不同领域的扶持项目,根据投资总额的大小设置梯级标准,给予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的奖励扶持。四是成立招商引资审查委员会,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认定、重大项目“一事一议”、招商引资项目享受的奖励扶持政策及引荐者奖励等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