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发布公告重申暂停新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和车辆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9-21 09:20:49  评论()

文件名称:杭州市发布公告重申暂停新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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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为规范管理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无序发展带来的车辆无序投放、乱停乱放,用户人身和信息安全难以保障,押金、预付金退还难或退还不及时等问题。2017年4月,政府管理部门曾多次要求有关企业暂停新增互联网自行车,各企业都表示积极响应。但仍有部分运营企业持续无序投放车辆。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自行车规范管理,维护城市通行秩序和市容整洁,保障市民权益,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三部门再次发布《公告》,要求自9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和淳安县)暂停新增互联网自行车企业和车辆。9月底至10月上旬,杭州市将参照清明、五一管理机制,做好景区及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停放管理,并继续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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