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立项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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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9-15 09:24:22  评论()

文件名称:市教委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立项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教委外〔2017〕118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立项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建设名单的通知》(沪教委外〔2015〕78号)有关课程结项时间的要求,请高校认真做好课程结项工作。对符合结项要求的建设课程,今年市教委将继续授予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称号。现就此次结项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与要求

1.课程范围:今年应结项课程共有201门,其中2015年立项课程153门,2013与2014年立项且已申请延期结项的课程共48门(名单见附件1)。

2.申请结项的课程应在以下十个方面达到基本要求:学校支持力度、网站建设、视频拍摄、教师课堂教学表现、教材选用或建设、对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所起的促进作用、课程开设情况、课程开设效果、教学团队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经费使用效益等。具体请课程负责人对照立项时所签订的《课程建设任务须知》,核对课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3.申请延期原则上只限一次。2013和2014年已申请过延期的课程,此次均须申请结项并如实地填报课程建设进展,市教委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予以公布。因特殊情况课程负责人出现变更的,学校须书面向市教委说明理由,再以变更后负责人名义结项。

二、结项流程

1.各高校组织本校课程负责人登录网络平台(留学上海网站:www.study-shanghai.org),在线填写《结项报告》(见附件2),上传结项材料PDF文档,提出结项申请。

2.高校进行内部评审,每门立项课程须由两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出具评审意见(包含在《结项报告》内)。校内评审认为达到结项要求的课程,通过在线方式向市教委提出结项申请,在线申报截至日期为2017年10月15日。

3.市教委组织学科专家对申请结项的课程进行结项评审。

三、示范性课程证书

1.对于通过结项评审的课程,授予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称号(以下简称示范性课程),公布名单,颁发证书,纳入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课程平台。

2.示范性课程证书有效期为3年。3年内课程负责人应继续按照市教委的要求不断完善课程平台中的课程内容及相关信息,提高课程质量。

四、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联络人于2017年10月20日前,从留学上海网站上导出《结项报告》及附件、A4纸打印装订,加盖学校公章,连同教学视频光盘(光盘装在塑料或纸袋中,附在装订材料封三内页),一式一份,统一集中报送至市教科院(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1号楼212室,邮编,200032)。

联系人:

1.市教委国际交流处:葛静怡,联系电话:23116757

2.网络平台技术支持:袁进,联系电话:62932801

3.纸质材料及光盘报送:杨治平,联系电话:64221060

附件:(下载链接

1.结项课程范围

2.结项报告样张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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