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防城港核电厂1、2号机组控制区周界临时改造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9-13 15:24:51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防城港核电厂1、2号机组控制区周界临时改造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发[2017]21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西防城港核电厂1、2号机组控制区周界临时改造的请示》(桂防核〔2017〕5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对广西防城港核电厂1、2号机组控制区周界的临时改造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在相关施工完成后立即恢复原状,同时在临时改造期间加强该区域人防,并制定相关管理程序,以确保广西防城港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9月7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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