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同意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机组并网运行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9-12 09:27:16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同意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机组并网运行的批复

文件编号:闽经信函能源〔2017〕80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福州市经信委:

你委《关于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拟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网的请示》(榕经信能〔2017〕1264号)悉,现批复如下:

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一期项目为样机试验风电场,总装机规模77.4MW(8台×5MW+4台×6MW+2台×6.7MW),由福清海峡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已经省发改委核准(闽发改网能源函〔2017〕44号文),机组接入系统过渡方案已通过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审查批复(闽电函〔2017〕169号文)。经现场核查,工程已完成部分风电机组的吊装工作和升压站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经研究,同意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一期项目机组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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