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同心县修订完善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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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困供养人员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水平,近期同心县对《同心县医疗扶贫救助基金管办法(试行)》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基金规模达到10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住院费用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支付部分,重点优抚医疗救助报销部分、民政医疗救助部分、政府保障兜底部分、社会其他自助后,对剩余费用不设起付线。
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剩余医疗费用按100%给予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剩余医疗费用按70%给予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不超过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