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同意部分企业调整2017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使用配额的复函
文件编号: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2017年8月29日抄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附件1部分企业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单位:吨)序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有关单位:
日前,我部收到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提出的2017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申请,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中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家企业提出的HCFCs生产配额永久性调整申请,以及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提出的HCFCs使用配额调整申请。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上述配额调整申请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批准。配额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配额组织生产、销售和使用,并及时向我部报送2017年度HCFCs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
附件:1.部分企业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
2.部分企业HCFCs使用配额调整情况表
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2017年8月29日
抄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附件1
部分企业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
(单位:吨)
序号
企业名称
HCFC品种
调整前生产配额
调整前内用生产配额
调整后
生产配额
调整后内
用生产配额
1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HCFC-22
44,878
35,402
59,090
48,021
2
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HCFC-22
8,574
7,613
0
0
3
山东中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HCFC-22
5,638
5,006
0
0
4
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
HCFC-22
56,713
46,412
52,913
42,612
5
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
HCFC-22
1,258
1,117
4,457
4,143
6
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
HCFC-22
16,159
1,463
16,759
2,063
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
HCFC-141b
6,722
4,420
9,891
6,435
8
浙江三环化工有限公司
HCFC-141b
3,169
2,015
0
0
9
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有限公司
HCFC-123
2,819
432
2,819
910
注:*为HCFCs生产配额永久调整。
附件2
部分企业HCFCs使用配额调整情况表
(单位:吨)
企业名称
HCFC品种
调整前
使用配额
调整前
使用配额(ODP)
调整后
使用配额
调整后
使用配额(ODP)
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HCFC-22
69
3.795
20
1.1
HCFC-123
585
11.7
644
1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