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推广生猪规范化养殖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江西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9-04 13:00:41  评论()

文件名称:澄江推广生猪规范化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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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想不到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这么重视,态度这么坚决。”近日,年出栏生猪1200头的泰和县桃源山庄养猪场因粪污未达标排放,致使面积20亩的狮子口水库水质受到严重污染被县环保部门责令关停,场长林洪春深有感触对笔者说。

为不断规范生猪养殖行为,推动对生猪养殖污染源头的有效管控,完成对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的科学合理划定,实现全镇生猪养殖规模化、生态化养殖。近一段时间以来,泰和县澄江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对142家生猪养殖场的栏舍、繁殖舍、商品舍的面积,生猪年存栏、出栏,母猪头数进行了全面、客观调查摸底,对其中100家禁养区养殖场将限期依法取缔、撤除;对200头至5000头以内规模的限养区不得新建扩建;可养区规模年存栏必须在5000头以上,粪污必须全部达标排放,生态循环饲养,严禁违法违规污染环境,坚决取缔生猪散养,淘汰小规模养殖,达到控制总量、调整存量、做优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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