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厦门专员办:强化执行监控显成效落实通报制度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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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对于贯彻落实财政预算体制改革、保障财政政策实施效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近两年,厦门专员办积极探索构筑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与考评通报机制,努力提升中央驻厦基层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效力。
一、加强动态监控,保障资金使用规范。一是加强数据报送,通畅日常督导渠道。要求各预算单位按时报送预算执行情况表,并建立分级联络制度,对预算执行进度滞后的单位及时沟通了解具体原因,提出相应管理建议。二是依托相关系统,开展预算执行监控。依托预算审核系统、授权支付监控系统、国库直接支付系统,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行全方位监控,对发现的疑点或线索,通过电话核查、调阅材料、约谈走访、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监管工作。通过各类监控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的成效十分显著。
二、开展考评通报,分析预算执行问题。一是建立预算执行情况考评通报机制。每半年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和存在问题,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对属地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认真分析总结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预算执行进度相对滞后的预算单位进行警示,要求提高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扎实的制度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推动做好预算执行特别是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工作,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起到促进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断提升专员办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动态预算监管的成效。
三、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提升预算执行质效。一是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要求预算单位应在下半年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切实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根据预算批复、项目进度和用款计划,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前提下,及时办理资金支付。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把好各类费用支出关,对经费实行目标控制,严格一般性支出,加强做好对津补贴、“三公”经费、差旅费及会议费等重点支出的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要进一步做好结转结余资金的跟踪执行工作,尽快按规定用途使用,全面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预算执行通报中整体执行进度低于40%或存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低于30%的预算单位,要求认真查找、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加快预算整体执行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全年预算执行达到均衡、合理水平。二是严格三年支出规划,科学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18—2020年支出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科学合理地编制2018—2020年支出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加强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支出标准,规范基础信息测算,做实项目论证及衔接管理,促进改革政策、资产配置与预算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前瞻性,为2017年度的预算执行打下良好基础。三是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提升预算管理成效。在落实各单位做好预算执行、预算编制及改革相关工作的同时,重点关注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及财务风险的管控问题,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预算单位的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国有资产的使用安全有效、财务信息的核算真实完整、绩效目标的实现保质保量,不断改进、完善、提升预算单位整体的预算管理水平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