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批准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变更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发[2017]18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扩证申请》(川核能行字[2015]81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变更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现批准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2)28号)增加附件所列许可活动范围。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
附件: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新增)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8月1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8月14日印发
附件
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新增)
堆型
设备名称
核安全级别
主要关键工艺
制造活动范围及完成形式
活动场所
备注
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厂
主管道(锻造)
1
锻造、热处理
根据设备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按照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条件进行制造直至设备总成,包括完成所有检验和试验项目,提供最终产品及质量证明文件。
1.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大弯南路666号;
2.浙江省余姚市黄家埠镇工业功能区。
主管道(预制)
弯制、焊接、最终机加工、水压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