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本市社会救济对象中特困人员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民救发〔2017〕37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本市社会救济对象中特困人员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
为确保本市社会救济对象中的特困人员安全度过高温季节,各区要指导街道(乡镇)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的特困人员进行走访,了解困难对象防暑降温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标准一般为每人120元,不发现金。对度过高温季节有困难的其他老、弱、病、残等社会救济对象,也可以比照此方法给予适当帮助。
经费支出按原渠道列支。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