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公布磐安县宏正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资质复查结果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交〔2017〕12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4号令)、《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厅质监字〔2007〕246号)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组对2013年7月经许可获得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的磐安县宏正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资质复查。经我厅资质复查和公示,磐安县宏正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予以通过,现予公布。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8月4日
(联系人:涂荣辉,电话:0571-8242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