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举办2017年度环境噪声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7月31日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附件1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序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各地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度培训计划》,我部决定举办2017年度环境噪声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9月6-8日(9月6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重庆科技学院。
报到地点:重庆重科大酒店。
二、培训内容
声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噪声相关标准解读、国外环境噪声管理情况、地方环境噪声管理经验介绍等。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厅)环境噪声管理工作处室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各1名,部分地市环境噪声管理人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环境保护部大气司主办,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办。
(二)请各省级环保部门做好本地区参加培训的组织工作,并于2017年8月30日前统一将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aosheng@acee.org.cn。
(三)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四)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周鑫
电话:(010)84915326;13811400830
(二)环境保护部大气司胡俊杰
电话:(010)66556879;15120002201
附件:1.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7月3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附件1
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省份
名额(人)
1
北京
2
2
天津
2
3
河北
4
4
山西
4
5
内蒙古
4
6
辽宁
4
7
吉林
4
8
黑龙江
4
9
上海
2
10
江苏
5
11
浙江
4
12
安徽
5
13
福建
5
14
江西
4
15
山东
5
16
河南
5
17
湖北
4
18
湖南
4
19
广东
5
20
广西
4
21
海南
3
22
重庆
4
23
四川
5
24
贵州
3
25
云南
3
26
西藏
2
27
陕西
4
28
甘肃
4
29
青海
4
30
宁夏
3
31
新疆
3
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