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惠州市“7·6”重大交通事故处置督查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粤办函〔2017〕45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粤办函〔2017〕45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惠州市“7·6”
重大交通事故处置督查组的通知
汕头、惠州、揭阳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监察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计生委,省安全监管局:
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惠州市“7·6”重大交通事故处置督查组,对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爱军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王一士省纪委常委
刘永生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曾凡瑞省民政厅副厅长
刘冠贤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宋晓明省应急管理专家、广东警官学院警务心理研究所所长
省督查组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应急办负责,督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省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