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委托省交通质监局实施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权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交政法〔2017〕2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交通质监局:
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以及《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并结合《福建省编办关于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我厅委托你局行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并依法对违反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工程安全生产的相关单位、人员等实施行政处罚。
附件: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委托书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