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关于华安县华拍(商)2017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24 10:39:20  评论()

文件名称:漳州市政府关于华安县华拍(商)2017

文件编号:漳政地〔2017〕3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华安县人民政府:

《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安县华拍(商)2017-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华政地〔2017〕11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华安县华拍(商)2017-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拟拍卖的华拍(商)2017-04号宗地面积6.8052公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及其他用地(商场、商店)、住宅-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该两宗地已经华安县人民政府以华政复〔2017〕4号文批准收回为国有建设土地。

你县拍卖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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