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延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甘肃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21 17:43:40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徐延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徐延文等12名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察,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

徐延文、闫子江任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张奇任甘肃省审计厅副厅长;

马聪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辛焕新、何元锋任甘肃行政学院副院长;

李伟任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副局长;

朱廷珺、何泳忠任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江贵贤任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副厅长级);

王旭强任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

李豫龙任兰州伊斯兰教经学院副院长。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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