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列明负面清单规范“一家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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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20 09:21:12  评论()

文件名称:义乌列明负面清单规范“一家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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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今年7月,义乌市探索规范一家两制已满周年,成效初显:2016年一家两制自查自纠中,全市镇街、机关单位、国企等103家单位的2562名公职人员如实申报相关情况;共约谈提醒437人,19名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被责令纠正和作出说明,两名市管干部被免职,5人因存在利益冲突被调整或退出职务,3人辞去公职,4名干部家属退出股份或终止经营。另有8人因违纪受党纪处分。

义乌规范一家两制,是指对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近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家庭成员)从事经商办企业、金融保险服务等经营活动或其就职于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国有单位的情况进行规范。

改革开放以来,义乌坚持兴商建市,党员干部中一家两制现象较普遍。2015年底,省委巡视组在义乌巡视时指出,市管干部一家两制情况较多,巡视移交问题线索70%与其相关。(下转第四版)

(紧接第一版)为此,2016年来,义乌根据《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全国县级市首个《关于规范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一家两制管理的暂行办法》,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以防范利益冲突、防止利益输送为核心,义乌要求党员干部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形成正面价值判断,对可能被视为存在利益冲突或令公众怀疑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为,以最严标准规范、纠正,同时区分合法经营理财与以权谋私、利益输送,保障党员干部家庭正当利益,倡导建立遵纪守法、诚实经营、创业创新的一家两制。

以全市党员、公职人员为监管对象,义乌围绕利益冲突,明确利益范畴包括动产、不动产等财物或期权、债权等财产性利益,及就业、职务等非财产性利益;提出不得违背职务廉洁性和市场公平性谋取不正当利益的7个不准和不得利益输送的11个不准。

义乌还将规范一家两制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建立分级管理责任体系。一家两制被纳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党员干部须报告近亲属投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收益、缴税等情况,进行内部公示、年度核查,并对一家两制中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党员干部,采取调整分工、调岗、责令辞职等方式回避。

随着工作推进,当地党员干部深化了对亲清政商关系的认识,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任度明显增强。2016年,该市信访量为1398件,较2015年下降42%;实名举报率达69.1%;信访村占比10年来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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