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委托发放2017年1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委托发放2017年1-2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函_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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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奉节县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8658130/2017-00269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资金分配/全社会
发布机构:
奉节县政府
生成日期:
2017-07-18
发布日期:
2017-07-19
名称: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委托发放2017年1-2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函
文号:
--
主题词:
城乡低保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委托发放2017年1-2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函
奉节财社〔2017〕4号
邮政银行奉节支行: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6〕55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发挥低保兜底作用的通知》(渝民发〔2015〕76号)和奉节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17年1-2月份农村低保保障资金的函》(奉节民政函〔2017〕8号),经县民政局审批,2017年1-2月份全县33个乡镇中安坪、白帝等24个乡镇由于系统数据有误,本次先暂停发放,待数据核实无误后予以补发。现将汾河、永安等9个乡镇2017年1-2月农村低保对象1878户,共计4176人,合计低保保障金2008718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836户,共2146人,合计1004228元)拨付你行,由你行统一打卡发放,请你行收到拨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足额发放至受益对象账户,发放花名册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管委会民政办必须将审批的《奉节县2017年1-2月农村低保资金发放花名册》分村进行张榜公布(7天以上),群众有检举的,应及时核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及时取消低保待遇。
二、对挪用、挤占、平均分配低保金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管委会,财政将核减其低保金补助基数。
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管委会要做好宣传工作,使所有低保受益对象知晓领取的资金名目和标准,确保低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管委会要抓紧组织实施,同时加强监督,要确保农村低保金直接发放至受益对象银行账户,不能由村干部代领。
该款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奉节县财政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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