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将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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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海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16 08:26:33  评论()

文件名称: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将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文件编号:琼教办〔2017〕5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琼教办〔2017〕58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将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报,南海热带低压15日17时加强为今年第4号台风“塔拉斯”(热带风暴级),17时中心位于北纬17.1度,东经111.8度,也就是在距离海南省陵水县东南方向250公里的西沙群岛附近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米/秒)。预计,“塔拉斯”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并将于16日上午在本岛东南部沿海登陆或从南部近海擦过,最大可能在万宁到三亚一带沿海地区登陆(8级,热带风暴级)。根据省“三防”总指挥部启动的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省教育厅防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7月15日19时起启动防风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海南省教育系统防风防汛应急响应行动方案》职责分工做好责任落实及应急处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按照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加强应急值守,各地各校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联动,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加强预报预警、做好应对处置。

二、在前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校舍、设备和设施进行再排查,特别是对台风、强降雨过程中泡水、浸水、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的校舍和附属设施要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农村地区学校要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及河道进行检查,必要时转移低洼地区师生,确保人员安全。

三、学校要加强留校学生管理,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远离危险地域。

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中学、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收到通知后,立即响应,并于两小时内向省教育厅业务处室报告部署落实防御工作情况。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的第一时间电话报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云慧明(18689913200)、吴昊(13976460655),传真电话:65220522,邮箱:1152821351@qq.com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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