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江西对各地政府贯彻执行《教育督导条例》《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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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7月3日—14日,我省将组织4个督查组,对各市、县(区)政府贯彻执行《教育督导条例》、《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情况进行专项督查。7月3日,督查培训会在南昌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刘晓艺出席并讲话。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汤赛南主持。
刘晓艺指出,教育督导是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管理、监督、保障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手段。各督查组要准确把握督查意义,推动各地不折不扣落实好《条例》和《规定》,破解教育督导工作的瓶颈制约问题,把教育督导强起来、立起来、实起来。
刘晓艺强调,各督查组要准确把握督查重点,抓住关键,紧扣“三个围绕”开展精准督查,着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教育督导各项政策落地生根。要围绕机构建设进行督查,督促各地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和完善与督导职能相适应的、独立行使督导职权的教育督导机构;要围绕条件保障进行督查,督促各地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督学工作经费管理制度;要围绕工作机制进行督查,督促各地高度重视教育督导改革工作,健全教育督导法规制度。
刘晓艺要求,各督查组要准确把握督查要求,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督查当作份内之事来对待,统筹协调好督查时间和本部门工作,做到督查和日常工作“两不误”。要精心组织实施,做好统筹安排,制定周密细致的督查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聚焦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这次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盯住薄弱环节,盯住工作短板,点对点督促各地抓好整改落实,补齐教育督导短板;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要总结推广经验,把督查与调研结合起来,推动建立与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督导制度,把督查和总结结合起来,发现和挖掘各地亮点、特色和好经验、好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圆满完成本次督查任务。
汤赛南对《条例》和《规定》进行了解读。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有关负责同志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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