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环境保护部关于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文件编号:环审〔2017〕6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30日我部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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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35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退役治理第二阶段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审〔2017〕69号
2017-6-16
2
关于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共伴生铀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试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审〔2017〕70号
2017-6-16
3
环审〔2017〕78号
2017-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