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二期环保大讲堂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7-04 15:04:3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第十二期环保大讲堂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人事函[2017]101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根据2017年环保大讲堂计划,我部定于近期举办第十二期环保大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17年7月6日(星期四)14:30-16:30。

二、讲座主题

加强放射性废物管理(处置)的必要性。

三、主讲专家

潘自强,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技委主任、中国辐射防护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环境学会核安全和辐射环境专业委员会主任、环境保护部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核应急专家委员会主席等。多次主持编制“国家辐射防护标准”,奠定了我国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基础。曾获得全国科学大会奖2项,国家和省部级奖9项,全国环境保护杰出贡献者称号以及美国摩尔根学者奖。

四、培训对象和方式

(一)机关各部门、在京派出机构和部分直属单位干部在部机关四楼报告厅参加培训;

(二)在京有视频会议系统的直属单位、京外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组织本单位干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培训;

(三)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组织有关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请机关各部门、在京派出机构和部分直属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于2017年7月3日前登录环境保护部电子政务信息交换平台(http://10.100.250.8),通过“环境保护部会议培训报名系统”为本部门本单位在部机关四楼报告厅参加培训的同志报名。如需增加名额,请提前与部人事司沟通。

(二)在部机关四楼报告厅参加培训的同志,请于7月6日14:20前到指定座位就坐。

(三)在京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来部机关四楼报告厅参加培训的同志,请持本通知复印件和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从部东门进入。

(四)请各视频会议系统使用单位做好分教室准备工作,7月5日9:00-16:00参加视频会议系统联合调试,6日9:00前开启设备,确保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讲座结束后,请及时统计参加培训人数,并于7月7日17:00前反馈部人事司。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人事司陈雪琳、董文萱

电话:(010)66556953、66556804

(二)会议培训报名系统技术支持服务台

电话:(010)66556071

(三)视频会议系统技术支持梁京

电话:(010)66556778

附件:第十二期环保大讲堂名额分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6月29日

附件

第十二期环保大讲堂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

单位

名额

办公厅

7

应急中心

5

规财司

6

机关服务中心

10

政法司

5

华北中心

5

人事司

6

华北站

10

科技司

5

环科院

25

环评司

5

总站

10

监测司

4

中日中心

10

水司

5

政研中心

10

大气司

5

报社

10

土壤司

5

出版公司

10

生态司

5

核安全中心

30

核一司

6

对外合作中心

20

核二司

6

评估中心

10

核三司

6

东盟中心

10

督察办

3

环境学会

5

环监局

4

产业协会

5

国际司

5

基金会

5

宣教司

3

文促会

5

机关党委

4

记协

5

纪检组

2

研促会

5

普查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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