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滨州市无棣县新海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7-04 15:04:3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解除滨州市无棣县新海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应急函[2017]102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滨州市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对滨州市无棣县新海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78号)要求,你市人民政府督促无棣县人民政府按照督办要求积极整改新海工业园区环境问题,并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申请。经我部联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现场核查,目前无棣县新海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基本达到督办要求。

经研究,现决定解除对滨州市无棣县新海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无棣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继续强化新海工业园区环境监督管理和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新海工业园区管理水平。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6月29日

抄送: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滨州市环境保护局,无棣县人民政府,无棣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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