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污染物计量和标准样品研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7-04 15:04:32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污染物计量和标准样品研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科技函[2017]12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环发〔2004〕138号)有关规定,你中心向我部报送了《国家环境保护污染物计量和标准样品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总结报告》。2017年5月,我部对依托你中心建设的国家环境保护污染物计量和标准样品研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了验收。

我部认为,实验室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污染物计量和标准样品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确定的建设任务。建设期内,实验室围绕环境污染物计量技术和实物标准体系等开展研究,在环境标准样品计量技术、制备技术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创新性的科研成果,引进和培养了多名技术骨干,为我国环境标准样品研究与管理提供了有效的科技支撑。同时,实验室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形成了结构合理、稳定高效的科研团队,建立了“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达到了验收要求。经研究,我部同意实验室通过验收。

请你中心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进一步集聚人才,加强与有关单位的科研合作,注重科学研究与环境管理的结合,更好地为国家环境管理等工作提供支撑。

附件:重点实验室名称、主任和依托单位

环境保护部

2017年6月23日

抄送:科技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附件

重点实验室名称、主任和依托单位

重点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主任

依托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污染物计量和标准样品研究重点实验室

田洪海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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