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省防指关于继续做好防暴雨工作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04 09:19:34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省防指关于继续做好防暴雨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交建明电〔2017〕3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委),沿海各港口局,厅直各单位,武警交通第八支队一大队:

6月16日上午,接《关于继续做好防暴雨工作的通知》(闽汛电〔2017〕83号)。根据通知,今天(16日)到17日上午,龙岩、三明及沿海各地仍有暴雨,24小时雨量可达50~80毫米;特别是龙岩东部、漳州西部、泉州东北部、莆田西部和福州西南部的局部有大暴雨,新罗、漳平、南靖、华安、德化、永春、仙游、永泰等8个县(市、区)降雨相对集中,局部雨量达120毫米。鉴于暴雨仍在持续,省厅继续维持交通运输防暴雨Ⅲ级应急响应。请相关地区交通部门继续贯彻落实部署,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应急防范准备,做好转移避险工作,抵御暴雨及次生灾害,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度汛。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6月20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