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同意武平岩前普集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工程并入电网运行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04 09:13:28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同意武平岩前普集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工程并入电网运行的批复

文件编号:闽经信函能源〔2017〕58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龙岩市经信委:

你委《关于武平岩前普集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项目并网运行的请示》(龙经信审批〔2017〕10号)悉,现批复如下:

武平岩前普集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工程由武平普集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装机规模10MW。该项目已通过省发展改革委备案(闽发改备〔2016〕K00016号),接入系统方案经国网龙岩供电公司评审(龙电函〔2017〕36号文),且经龙岩市经信委现场核查,项目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经研究,同意武平岩前普集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工程并入省电网运行,电量上省电网。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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