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永康市物价局规范城市交通(公交)IC卡押金和收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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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城市交通(公交)IC卡押金和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和发卡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城市交通(公交)IC卡押金和收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永康市物价局向城市交通(公交)IC卡、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等IC卡发放单位转发了省局《关于规范城市交通(公交)IC卡押金和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新发放城市交通(公交)IC卡时除按规定可以收取押金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等IC卡开通城市交通(公交)IC卡基本服务功能,不得另行收取费用、押金。
(永康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