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03 09:12:16  评论()

文件名称:我省发布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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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近日,记者从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浙江省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我省将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任务,全面深化河长制。

河长制目的是要实现河长治,《方案》对全面深化河长制的目标任务做了进一步明确。在2017年剿灭劣Ⅴ类水的基础上,我省还要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打造浙江最美河流。到2020年,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0%以上;全省用水总量要控制在224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县级及以上河道全面完成管理范围划界,实现县级及以上河道内基本无违法建筑物。

不仅要管住大江大河,还要治理好小微水体。为此,《方案》结合实际对河长制的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做了完善。在全面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河长体系的基础上,《方案》还要求把河长延伸到沟、渠、溪、塘等小微水体。截至2017年6月底,该体系已经全面建立,目前全省有河长57533名,1.6万余个小微水体落实相关责任人。

为了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巩固好浙江前期治水成果,《方案》还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新设立的省河长制办公室与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各级党委、政府参照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方案》明确,按照河长履职考核办法,组织河长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河长将被约谈和通报批评;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涉水事故的河长,将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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