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规范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各种“圈子”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28 11:49:43  评论()

文件名称:毕节市规范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各种“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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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近日,毕节市纪委监察局印发《毕节市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规定》,规范和约束全市国家公职人员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

关于“社交圈”,重点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在各种社交场合是否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是否自觉抵制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是否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或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是否拉帮结派和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不该管的事项等。

关于“生活圈”,重点监督国家公职人员有无用公款相互吃喝娱乐、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有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有无违规兼任各种协会、社团等组织的职务或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有无出入私人会所;有无参加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高消费活动等。

关于“家庭圈”,重点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严格要求,有无包庇、纵容等违反党性原则行为;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接受利益关系人的馈赠和招待,有无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是否利用职务变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是否参与封建迷信、邪教组织、赌博、色情、涉毒等违法乱纪活动;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规定》明确,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监管第一责任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开展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八小时以外”违规违纪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要通过门户网站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媒体有序参与“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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