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县的通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陕西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26 09:06:41  评论()

文件名称:陕西省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县的通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积极落实“六抓六促进”工作举措,埋头苦干、攻坚克难,县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为全省“十三五”稳健开局、良好起步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按照《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办法》(陕政发〔2016〕30号),综合考评确定,神木县、韩城市、府谷县、凤县、彬县、靖边县、兴平市、凤翔县、岐山县、定边县为2016年度“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雁塔区、未央区、碑林区、莲湖区、秦都区为2016年度“陕西省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五强区”;授予蓝田县、石泉县、宁强县、延川县、子洲县、镇坪县、吴堡县、黄陵县、扶风县、洛南县2016年度“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授予汉滨区、金台区、榆阳区、临渭区、高陵区2016年度“陕西省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现予以通报表彰,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县(市、区)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奋力追赶超越,落实“五个扎实”,统筹做好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和民营经济培育等重点工作,有效提升县域活力,为全省发展上台阶、上水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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