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宁德市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文件编号:宁政文〔2017〕10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6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强化改革创新,强化依法治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趋好,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市政府荣获全省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优秀单位,被省政府通报表彰。经市政府安委会组织考核、评定,报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一)完成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优秀单位
霞浦县人民政府、古田县人民政府、屏南县人民政府、周宁县人民政府、柘荣县人民政府、蕉城区人民政府
(二)完成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良好单位
寿宁县人民政府、福鼎市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福安市人民政府
二、市单列考核单位
(一)完成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优秀单位
1.市直部门优秀单位
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农机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企业优秀单位
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完成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良好单位
1.市直部门良好单位
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计委、市旅发委、福州港口管理局宁德分局、宁德海事局
2.企业良好单位
中国联通公司宁德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宁德供电公司、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德管理分公司、宁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市政府决定对上述单位予以表彰,以资鼓励。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善于创新、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为“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